《2021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正文开始,本次阅读大概3分钟。
2021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单位
★全国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全国优秀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全国“百所德育科研名校”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
★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
★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案例学校
★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案例学校
★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案例学校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
★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
一、学院简介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58年,是国家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优质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是新疆首批“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联合培养应用本科人才”试点高职院校。学院现有校本部、屯河、东泉、榆泉四个校区,总占地面积6000余亩,下设13个分院及教学单位,开设以农林牧为主的45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学院连续十五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位居自治区高校前列。
学院建有国家级重点专业8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省级精品课程15门;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9个;国家教学名师1人、国家教学名师3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1人、全国思想政治理论课影响人物1人、“天山英才”4人、省级教学名师20余人;国家教学成果奖5项。拥有种子质量检测中心、动物疫病检测中心等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80个,建成集农业机械研究所、设施农业研究所等21个研究中心,新能源智能监控工作室、设施园艺技能大师工作室等44个工作室,创建“我可”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立校外顶岗实习与就业“双基地”1000余家;校企共建了新疆天业节水农业工程学院、移动信息学院、新疆制药工程学院等21个校企合作二级学院。学院与马来西亚、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家高校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
二、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费标准
面授地点
授课方式
(元/年)
1
种子生产与经营
40
3300
和田地区洛浦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寒暑假进行理论教学面授,生产季节进行实践教学和跟踪指导
2
畜牧兽医
40
3300
寒暑假进行理论教学面授,生产季节进行实践教学和跟踪指导
3
园林工程技术
30
3300
寒暑假进行理论教学面授,生产季节进行实践教学和跟踪指导
4
水利工程
50
3300
寒暑假进行理论教学面授,结合本职工作开展实践教学和跟踪指导
5
计算机网络技术
40
3300
寒暑假进行理论教学面授,结合本职工作开展实践教学和跟踪指导
6
数字媒体技术
80
3300
寒暑假进行理论教学面授,结合本职工作开展实践教学和跟踪指导
7
大数据与会计
40
3000
寒暑假进行理论教学面授,结合本职工作开展实践教学和跟踪指导
8
市场营销
40
3000
寒暑假进行理论教学面授,结合本职工作开展实践教学和跟踪指导
9
民政服务与管理
40
2900
寒暑假进行理论教学面授,结合本职工作开展实践教学和跟踪指导
三、报名对象
(一)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应历届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初中毕业满三年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学前教师、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群体。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2021年已被各类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
2.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4.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8日-11月3日
(二)报名流程:高职扩招采取先网上报名,然后经相关部门资格审查,最后现场确认缴费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登陆新疆招生网站(http://www.xjzk.gov.cn)高职扩招报名考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录入报名信息,报名同时填报志愿,每位考生限报1所院校的1个专业志愿。
2.打印登记表:网报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信息确认登记表,考生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三份。
3.资格审核:考生依据自己的身份类别,持三份报名信息确认登记表到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应历届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初中毕业满三年以上)毕业生、学前教师须到毕业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州、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企业员工由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审核,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等群体通过相关部门资格审核。
4.现场确认:2021年11月5日-11月6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已审核盖章的报名信息确认登记表到户口所在地(或现就业地)的各地州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并缴纳考试费。(注意:考生应对本人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失误导致错报、漏报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只完成网上报名而未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缴费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5.报名费:按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标准执行,在现场确认时缴纳。
(三)考生资格公示:
11月10日我院招生网站公示审核通过的报考我院考生名单。网址:(http://www.xjnzy.edu.cn/zsb/)
五、命题与考核
(一)考核方式:
学院采取“综合素质评价+职业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核。考试方式相关细则以我院官网公布为准。
(二)注册电子准考证:
1.注册电子准考证时间:2021年11月11日
2.考生可登录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xjnzy.edu.cn/zsb/注册并打印准考证。
(三)网络面试
1.面试方式:网络面试,使用“腾讯会议”软件(使用1.5.0以上版本)。
2.面试会议号:会议号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xjnzy.edu.cn/zsb/与考生本人电子准考证均可查阅。
3.面试要求:(1)考生须提前安装 “腾讯会议”软件,手机及电脑端均可以,实名(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注册。(2)考生面试时携带身份证原件(3)面试考生需提前准备独立无人房间调试腾讯会议软件,以及摄像头与本人距离,要求面试考生周边1.5米均在镜头中;(4)考生不得遮面或重妆影响身份确认,否则视为无效面试;(5)在考前半小时加入会议号,候考室工作人员会对考生完成身份核对及点名,并宣读考试纪律。(6)面试考生进入考场首先通过会议中共享屏幕功能出示电子准考证,视频、音频测试畅通后考官宣布面试开始,即进入正式面试,期间如出现考生镜头内有人员出入,考生左顾右盼与周边有语言和肢体交流情况,均视为违反考试纪律,考试成绩无效。(7)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及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面试时间:11月14日(具体时间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xjnzy.edu.cn/zsb/和考生本人电子准考证均可查阅)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和要求:
1.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我院招生委员会根据各专业实际参考情况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
2.调剂录取办法:在同一面试专业组内,未录取满额专业可根据其它专业线上生源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3.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相关专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4.体检: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及新招委【2010】8号文件要求。
5.拟录取时间:2021年11月17日—11月20日。
6.拟录取名单公示: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我院招生网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0日―11月25日)。
7.录取通知书发放:经报备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查询,考生录取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
8.录取学生不能申请转学及调整专业。
七、奖、助、贷、勤工助学政策
凡通过“高职扩招计划”录取考生的资助标准根据自治区相关文件执行。
八、新生入学与复查
1.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于逾期未到学院报到注册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规定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九、组织工作
1.学院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高职扩招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高职扩招工作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学院负责部门:纪检监察室 监督举报电话:0994-2334923
联系人:俞秀红 电子邮箱:xjnzyjc@163.com
通讯地址:昌吉市文化东路29号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十、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94-2334961、236222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东:13999557911 赵希斌:13999559209
张慧:18699142660 古丽努尔:13999111382
十一、附则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并非学院录取承诺;同时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请谨防招生诈骗,任何承诺与我院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