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都市职业学院单招章程》正文开始,本次阅读大概9分钟。
2023年湖南都市职业学院单招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湖南都市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章程
根据《湘教发〔2022〕54号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1、学校全称为湖南都市职业学院。
2、学校地址位于湖南省长沙市远大三路黄花国际空港工业园。
3、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为全日制民办高职(专科)。
4、学校国标代码为14121,省编代码为4766。
5、学院培养的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湖南都市职业学院公章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第二章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单招总计划4081,招生专业53个。(所有专业均不限招生科类,即物理类、历史类、职高对口类考生均可报考),2023年平均学费同比2022年有所降低,见附件1、2。
第三章报名及志愿设置
1、报名对象:符合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2月28日。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信息。
4、专业志愿设置:设2个专业顺序志愿(多填无效),设专业服从志愿。
5、资格证明材料提交:2023年2月28日16时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湖南省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界定表及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到湖南都市职业学院行知楼招生处201办公室办理资格确认手续。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往届生身份报考。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农民工:半年以上职工社保缴费记录、劳动用工合同、劳动用工备案信息、半年以上用工单位工资发放记录,上述四项情形一项以上证明材料。
(2)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3)新型职业农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4)企业在岗人员:半年以上工资发放流水或社保缴费记录。
6、报名费缴纳:第一志愿考生缴费时间为2023年3月1日—5日下午5点前,第二志愿考生缴费时间为2023年4月1日—5日下午5点前,考生缴纳报名费80元。缴费流程详见学院官网招生动态,网址:http://www.hnupc.com。
7、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和具体方法:http://www.hnupc.com
第四章考试科目、时间安排及成绩计算办法
(一)考试科目安排及总成绩计算办法
1、普通类考生(含应往届普高生、中职生及同等学力考生):
(1)具有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普高考生(以下简称一类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其单招总成绩计算办法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6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
(2)不具有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以下简称二类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其单招总成绩计算办法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6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
2、社会人员考生:
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其单招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100%。
(二)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时长
考试内容
一志愿考试时间:
3月11日-12日
文化素质测试
90分钟
文化素质测试考核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科目知识等。
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内容为职业适应性能力、职业技能等。
职业技能测试
45分钟
二志愿考试时间:
4月8日-9日
文化素质测试
90分钟
职业技能测试
45分钟
备注:1、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可能会根据疫情形势有所调整,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第五章录取日程安排
1、预录取名单公示:一志愿2023年3月下旬,二志愿4月中旬。
2、录取确认手续办理:2023年4月中旬。
3、正式录取通知书发放:2023年5月后,通知书物流可通过微信公众号hnupc_wx查询。
第六章录取规则
1、学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考试结束后,以 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确定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下同)两类考生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2、当出现多名考生单招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同分时,分别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3、根据参考情况,分别划定第一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及社会人员考生三个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4、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我校按志愿优先的方式进行录取。根据实际参考人数,分应届普高生、中职生和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两类,按照同比例录取原则,先确定应届普高生、中职生和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应录取人数,再减去社会人员考生实际录取人数,遵从学生专业志愿顺序,按综合成绩(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社会人员考生,依次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先后顺序,按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底录取。社会人员的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单招总计划,未录满的招生计划转为普通计划。
6、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考生,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按综合成绩(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志愿不服从调剂的不予录取。
7、按“志愿优先”原则,各志愿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首先录取为第一志愿考生,填报我院第一志愿并参加考试的考生,严格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第二志愿填报了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和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第七章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单招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
第八章附则
1、本章程由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湖南都市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学院对录取的社会人员考生采用全日制集中(全脱产)学习管理形式。
4、所有专业对考生外语语种不作要求,学生入校后以英语语种作为外语安排教学。
5、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也可以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俭学。
6、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远大三路黄花国际空港工业园
学校网址:www.hnupc.com
招生网址:www.hnupc.com
招生咨询电话:0731-86399188
微信公众号:hnupc_wx
纪检监督电话:0731-86399117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附后。
附件1:普通应往届考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序号
院系名称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费标准
(元/年)
备注
1
包装与艺术学院
印刷媒体技术
50
17000
2
包装与艺术学院
包装艺术设计
40
17000
3
包装与艺术学院
艺术设计
125
19500
含社会人员计划5人
4
包装与艺术学院
包装工程技术
32
19000
5
包装与艺术学院
包装工程技术(3D广告设计方向)
50
19500
6
包装与艺术学院
数字印刷技术
32
16800
7
包装与艺术学院
印刷数字图文技术
32
16800
8
包装与艺术学院
印刷媒体技术(3D方向)
65
19800
9
烟花与爆竹艺术学院
烟花爆竹技术与管理
65
11500
10
烟花与爆竹艺术学院
烟花爆竹技术与管理(艺术方向)
70
11500
新增
11
航空与城轨管理学院
空中乘务
100
19800
12
航空与城轨管理学院
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
45
17600
13
航空与城轨管理学院
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机场安检方向)
32
17600
14
航空与城轨管理学院
民航运输服务
25
17600
15
航空与城轨管理学院
民航运输服务(机场客运管理方向)
25
17600
16
航空与城轨管理学院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125
19800
17
航空与城轨管理学院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160
19800
含社会人员计划4人
18
航空与城轨管理学院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100
19500
新增
19
人文与外语学院
应用英语
30
18200
20
人文与外语学院
应用日语
30
18200
21
人文与外语学院
运动训练
100
19500
新增
22
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工程技术
125
19800
23
建筑工程学院
工程造价
65
19800
24
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45
19800
25
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装饰工程方向)
80
19800
26
建筑工程学院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50
19800
27
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消防技术
50
19500
28
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设计
60
19800
29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计算机网络技术
125
20800
含社会人员计划5人
30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计算机网络技术(互联网+通信方向)
100
20800
新增
31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
115
20800
32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计算机网络技术(互联网+方向)
35
20800
33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软件技术
110
21000
3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现代通信技术
100
20800
新增
35
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26
17500
36
商学院
电子商务
45
19800
37
商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
85
18800
38
商学院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50
18800
39
商学院
园艺技术
40
16500
40
商学院
现代农业经济管理
35
16500
41
师范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
170
19800
42
师范教育学院
小学教育
355
20800
43
师范教育学院
音乐表演
50
21500
44
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
数控技术
80
17200
45
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
新能源汽车技术
125
19800
46
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
应用电子技术
60
17300
47
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65
19000
48
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
汽车电子技术
38
17500
49
医卫学院
护理
300
21500
含社会人员计划5人
50
医卫学院
护理(老年护理方向)
25
19500
51
医卫学院
护理(母婴护理方向)
40
20800
52
医卫学院
护理(涉外护理方向)
40
21000
53
医卫学院
康复治疗技术
40
20800
合计
4081
——
注:最终招生专业和学费以主管部门审核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