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计划》正文开始,本次阅读大概9分钟。
2023年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招生计划
学校2023年面向浙江省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共计150名,具体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
学费标准(元/年)
说明
1
健康管理
3年
25
6600
2
老年保健与管理
3年
30
6600
3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3年
20
6600
4
美容美体艺术
3年
30
6600
5
美容美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
3年
20
18000
与韩国又松信息大学合作,学生在第三学年可赴韩交流学习,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校期间不得转专业。
6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3年
25
6000
合计
150
备注:提前招生录取新生和普通招录新生混合编班
录取规则1.录取办法
(1)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3)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录取总分
专业
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折算成绩
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
总分
健康管理
150
130
280
老年保健与管理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美容美体艺术
150
80
230
美容美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5)根据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直到录取额满为止。最终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http://zs.nchs.edu.cn/)和浙江省教育考试网上公示十个工作日。
(6)我校拟录取比例为各专业招生计划的100%,备录取考生比例为各专业招生计划的200%。对于因考生放弃而产生的缺额计划,我校将在备录取考生中依次择优录取。若某个专业报名人数(以缴费成功为准)的考生数低于该专业计划数的200%时,则该专业按实际报名人数(以缴费成功为准)的50%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折算过程中如遇小数,采取四舍五入确定),实际参考人数少于或等于原定计划数时,则该专业按实际参考人数的80%的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折算过程中如遇小数,采取四舍五入确定),不再设置备录考生。
(7)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如果依然相同,则参考学业水平考试单科成绩等级择优录取。单科顺序排列依次为:数学、语文、化学、生物、外语、物理、技术、政治、历史、地理(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在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科目中取最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如果以上情况依然相同,则参考高中阶段相关选修课程学习情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根据“一档多投”相关规定,凡被我校高职提前招生考试拟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考试服务平台,选择其中1所院校,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已被高职提前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