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京财经大学考研调剂要求》正文开始,本次阅读大概1分钟。
2023年南京财经大学考研调剂要求已经公布,复试调剂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调剂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调剂
各学科(专业)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生源不足时,可接受考生调剂。调剂工作由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1)调剂政策与要求
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调剂相关规定。
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即经济学类只能调剂经济学类专业,管理学类只能调剂管理学类专业)。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我校学科(专业)考试初试科目第三单元设有数学统考科目的,调剂考生的初试科目必须有数学统考科目。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为数学(一)的可申请调剂数学(二)或数学(三)的招生专业;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为数学(二)的可申请调剂数学(三)的招生专业。
我校学科(专业)考试初试科目第三单元设有“396经济类综合能力”统考科目的,调剂考生的初试科目可为“396经济类综合能力”、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
调剂考生初试科目第二单元的外国语考试语种仅限英语。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为英语(一)的可申请调剂英语(二)的招生专业。调剂外国语言文学所属学科(专业)考生的二外必须为日语、法语或英语。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环节。
(2)调剂流程
所有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简称调剂系统)开通后填报调剂志愿。
学校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结束后,学校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我校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
二、录取
学校研究生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以学科(专业)为单位,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的顺序,参照初、复试成绩,报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拟录取名单须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未经核准或审核不通过的,一律不得录取。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研究生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及时处理审核中出现的问题。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根据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相关保留入学资格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