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计划》正文开始,本次阅读大概6分钟。
2023年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招生计划
学校统筹考虑江苏省高考报名人数、生源结构、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近几年招生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研判,确定本提前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科类
计划数
学制(年)
学费
(元/年)
备注
1
铁道运输类(铁道交通运营管理500112、铁道信号自动控制500110、动车组检修技术500108、铁道供电技术500107、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500102)
5001
普通
390
三
5300
轨道类
2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5+0)
500602
普通
30
三
5300
轨道类
3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含无锡地铁订单)
500606
普通
60
三
5300
轨道类
4
旅游管理
540101
普通
30
三
4700
5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含南京、无锡地铁订单)
500604
普通
120
三
5300
轨道类
6
现代通信技术
510301
普通
40
三
5300
7
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
500111
普通
40
三
5300
轨道类
8
电气自动化技术
460306
普通
35
三
5300
9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510101
普通
50
三
5300
10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500603
普通
40
三
5300
轨道类
11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含南京地铁订单)
500602
普通
60
三
5300
轨道类
12
铁道车辆技术
500106
普通
75
三
5300
轨道类
13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
500105
普通
150
三
5300
轨道类
14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制造与维护
460403
普通
40
三
5300
轨道类
15
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
(含无锡地铁订单)
500605
普通
60
三
5300
轨道类
16
供用电技术
430108
普通
40
三
5300
1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500601
普通
25
三
5300
轨道类
18
铁道工程技术
500101
普通
40
三
5300
轨道类
19
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
500109
普通
50
三
5300
轨道类
20
大数据与会计
530302
普通
50
三
4700
21
现代物流管理
530802
普通
30
三
4700
22
铁路物流管理
530804
普通
80
三
5300
轨道类
23
跨境电子商务
530702
普通
25
三
4700
24
财税大数据应用
530101
普通
9
三
4700
25
风景园林设计
440105
普通
15
三
5300
26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550103
艺术
5
三
6800
27
智能控制技术
460303
普通
15
三
5300
28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510206
普通
12
三
5300
29
移动应用开发
510213
普通
12
三
5300
30
物联网应用技术
510102
普通
12
三
5300
注:1、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核准公布为准;
2、轨道类专业(包括地铁订单专业)适合男生报考,不建议女生报考(详见报考要求);
3、铁道运输类按大类招生,一学年后根据专业需求、学业情况、个人意愿等因素确定该大类范围内的具体专业;
4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5+0)为我校与南京工程学院高职本科分段培养项目。
录取规则
1、普通类、艺术类考生的录取
(1)考生总分=合格性考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政策加分。
(2)合格性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每合格1门赋20分,政治、生物、地理、化学、信息技术每合格1门赋10分,不合格不赋分。
(3)录取规则:职业适应性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考核总分和所填报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同分的考生按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合格性考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中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依次优先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2、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录取
(1)考生总分=合格性考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政策加分。
(2)合格性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每合格1门赋20分,政治、生物、地理、化学、信息技术每合格1门赋10分,不合格不赋分。
(3)录取规则:对已取得特长生资格且职业适应性测试合格的考生,按考生总分高低,优先录取且尽量满足其第一专业。同一专业录取体育、艺术特长生原则上合计不超过6人。总分同分的考生按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合格性考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中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依次录取。录取后的特长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5+0)专业原则上不录取特长生,如考生总分达到该专业录取分数线除外。具体办法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3、政策加分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核定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