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正文开始,本次阅读大概3分钟。
2023年上海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已经公布,复试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 复试方式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原则上以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具体复试安排及要求以各二级招生单位后续通知为准。
二、复试
1.各二级招生单位要针对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注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口语及听力等方面,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建立完备的面试题库,确保方向正确、科学准确、公平公正。
2.复试总分300分,复试考核形式、内容及各部分的成绩比例由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专业、学科情况确定,并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复试过程中,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如遇特殊情况,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可对考生组织多次复试。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3.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复试外还需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15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90分以下)不予录取。
4.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该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5.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复试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
三、录取
1.各二级招生单位按照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规则、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排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录取规则见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办法。
2.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180分以下)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两门课程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结束后,各二级招生单位要将复试结果及时通知考生,并做好未通过复试考生的解释工作。
4.已录取的推免生不再参加此次复试。
5.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