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考研要求》正文开始,本次阅读大概3分钟。
2023年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已经公布,以下是具体要求,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以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视为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考生。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要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我校规定应用心理硕士(专业代码0454开头)加试科目为人格心理学、咨询心理学。法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035102)加试科目为法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报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不需要加试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函。
(二)我校部分专业报考要求:
1.报考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专业:临床医学(专业代码前四位:1051、1002)、口腔医学(专业代码前四位:1052、1003)、中医类(专业代码前四位:1057、1005、1006)、基础医学(专业代码:1001)、护理(专业代码前四位:1054、1011)、药学类(专业代码前四位:1055、1007)、中药学(专业代码前四位:1008)、公共卫生硕士(专业代码:1053)、体育硕士(专业代码:0452)。其中,临床医学(专业代码前四位:1051、1002)、中医类(专业代码前四位:1057、1005、1006)、口腔医学(专业代码前四位:1052、1003)仅允许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报考。
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的专业:应用心理硕士(专业代码:0454)、公共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2)、法律硕士(专业代码:0351)。
2.不允许跨专业报考的专业有:临床医学(专业代码前四位:1051、1002)、口腔医学(专业代码:105200、100302)、中医类(专业代码前四位:1057、1005)以及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代码:100602)、护理(专业代码前四位:1054、1011)。
3.口腔基础医学(专业代码:100301)报考者应为口腔医学专业或口腔医学技术专业毕业。
4.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代码:100601)报考者应为医药类专业毕业。
5.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者一般应为医药卫生类专业毕业。
6.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者应为体育学类或康复医学类专业毕业。
7.临床医学硕士(专业代码:1051)、口腔医学硕士(专业代码:1052)、中医硕士(专业代码:1057)专业学位招收符合临床执业医师报考资格条件以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条件规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凡报考上述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必须无条件参加规培,研究生须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申请学位。
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只能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中的全科医学专业,且服务期限内的考生必须主动提供定向就业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定向单位联合出具的报考临床全科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书面同意函。若因考生违约、隐瞒相关信息等情况导致规培不能注册及不能录取、入学、毕业等后果自负。
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已经获得规培证书的人员或已完成规培过程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只能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参加了国家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规培基地“规培未结业的人员”跨专业考上专业学位研究生,需重新规培学习;同专业学生的规培时间是否适当减免,具体按所在规培基地的标准执行。
部分本科专业报考临床医学研究生时,按如下要求报考:
眼视光学专业本科毕业且获理学学士学位的考生只能报考眼科学学术学位;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本科毕业且获理学学士学位的考生只能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学术学位;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本科毕业且获理学学士学位的考生只能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学术学位;
康复医学专业本科毕业且获理学学士学位的考生只能报考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学术学位;
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专业本科毕业且获理学学士学位的考生若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则只能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学术学位。
8.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9.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10.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252)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接收推荐免试生
获得本科毕业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具体情况详见《西南医科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