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赔偿 *** (造成交通事故怎么处罚)》正文开始,本次阅读大概9分钟。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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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10时25分,丁翊捷驾驶云G×××××号车在由南向北原地掉头越过道路中心黄色单实线的过程中,该车左前侧与刘某1驾驶的云G×××××号侧三轮摩托车右侧相撞,造成刘某1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并经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复核,丁翊捷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被害人刘某1承担事故次要责任。案发后,丁翊捷与被害人刘某1的亲属自愿达成赔偿协议,配合保险公司进行保险理赔,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丁翊捷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江苏中立信律师事务所刘承涛律师解答:
丁翊捷在驾驶机动车过程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丁翊捷肇事后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候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案发后与被害人亲属进行了协商并达成赔偿协议且履行完毕,对方表示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刘承涛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三十六条,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