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第一次去练习场全程消费最高不超过200元,包括租球杆、球鞋以及打球费用。打球分2种形式:1是按筐收费,1筐球100粒。另外一种是按小时收费,对于新人也就200-300粒球是最多了,大概消费40-100元,剩下的是租杆等费用。第一次去打球一般教练是免费教的,如果确定想长期玩了,办一张卡加上教练费一年大概是3000-5000元,买一套球杆的价格就不等了。拓展资料高尔夫(一种室外体育运动)高尔夫,俗称小白球,是一种室外体育运动。个人或团体球员以不同的高尔夫球杆将一颗小球打进果岭的洞内。大部分的比赛有18洞,杆数最少的为优胜者。英国公开赛、美国公开赛、美国大师赛和美国职业高尔夫球协会锦标赛是高尔夫球界的四大大满贯赛事。高尔夫球普遍被视为苏格兰人的发明,今日的高尔夫球18洞制度亦由苏格兰制定,当地亦有全球最历史悠久的高球会,被视作苏格兰国粹。发展历史荷兰起源说荷兰人一直都不认同高尔夫起源于苏格兰的说法,他们认为最早的高尔夫是起源于荷兰的。荷兰人把一个名叫“kolven”的古老运动称为最早的高尔夫,而且他们认为这个运动是通过两国的商品贸易传进苏格兰的。但是,很多人并不认同这种说法。反对者指出:“kolven”是一种室内运动,而高尔夫是一种户外运动,这是两者最基本最本质的区别。而且,“kolven”运动所使用的球要比一般的高尔夫球大,球杆要比高尔夫球杆重,更重要的是这项运动所使用的杆是没有角度的。所以,人们并不认同高尔夫起源于荷兰的说法。苏格兰起源说流传最广的一种是古时的一位苏格兰牧人在放牧时,偶然用一根棍子将一颗圆石击入野兔子洞中,从中得到启发,发明了后来称为高尔夫球的运动。因此,高尔夫这个词最早出现在十四世纪苏格兰议会中的文件中。这是唯一一个有议会文件记录的说法,而且得到了世界大部分高尔夫热爱者的认同。其中圣安德鲁斯球场被认为是高尔夫的圣地。每一个高尔夫球手最大的愿望就是能亲身在圣安德鲁斯球场打一场高尔夫球。它还是高尔夫规则的制定机构,所有的大型比赛规则都必须符合它的基本要求。苏格兰起源说是最权威最有说服力的一种说法。中国起源说公元前二三百年时,中国有种被形象地称为“捶丸”的球戏,而公元前27年至公元395年的古罗马有一种以木杆击打用羽毛充塞制成的球的游戏。相传在明朝,皇室有一种类似高尔夫运动的游戏,叫“捶丸”,明朝时期所绘的“宣宗行乐图”也印证了此观点。它被描述为:在走路的过程中用棍子击球的运动。之所以有这样的说法是因为在中国至今仍保存着关于这种运动的壁画。这也是高尔夫起源于中国的唯一证据。法国起源说正如我们今天所了解的,这项运动的历史就是苏格兰高尔夫的纪录。但是在欧洲也有反对这种说法的,主要是法国和荷兰。荷兰宣称他们的证据是,他们的杆和球的运动叫"kolven";法国是"jeu de mail"。但是他们唯独没有最简单,也是高尔夫最独一无二的因素:洞。高尔夫运动是将球在球场上驱动,球场上分布着设计的障碍物,这些障碍物阻止球从开始点飞向空中,而后到另一个点的前进,以球进入洞中而告结束。这是高尔夫运动独一无二之处。结语有文件记载的最早的俱乐部是"雷斯绅士球手",后来于1744年成为"爱丁堡高尔夫球手荣誉公司"。当时,第一个高尔夫球固定在爱丁堡城市委员会赠送的银球杆上。第一个胜利者,John Rattray,被授予"高尔夫首领"称号。银球杆获胜者将成为下一年的"首领",这一做法成为传统。这就是为什么,今天由前首领委员会选出的圣安德鲁皇家古代高尔夫俱乐部的首领要亲身参加9月举行的俱乐部秋季奖牌争夺赛开场赛。为了保持优胜者担当当年首领的传统,优胜者是比赛唯一的参赛者,一旦他击出第一杆,他就自动成为优胜者。加农炮的轰鸣标志着奖牌赛的开始,捡回首领击出的球的球僮被授予一枚金币。比赛规则规则要略从事任何运动之前,均须了解该运动的基本规则方能尽兴,并免于贻笑大方。高球运动看重绅士风度之展现,对基本规则的认识更不能等闲视之。因此,就高球基本规则、比杆赛与比洞赛之差异、各种击球状况的正确判断和处理以及参加比赛注意事项等加以说明。高尔夫是一项需要集中的精神和技术控制能力的户外运动,选手以14个高尔夫球棍击球入洞,18洞为一轮,杆数最少者为胜,选手的得分要点主要是在于完成所有的进程所需的击球次数。与其他项目不同的是,高尔夫的目标的自己的挥杆的次数越少,成绩越好。高尔夫与其他球类项目不同,他很少固定比赛的场地,他的轨道变化很多。每个球洞的级别取决于它的距离。比赛的标准杆数往往是72,这也是我们所说的一轮比赛。通过4天4轮的比赛来决出胜者。总则1.高尔夫球比赛是依照规则从发球区开始经一次击球或连续击球将球打入洞内。2.对球施加影响除按时规则行动以外,球员或球童不得有影响球的位置或运动的任何行为。3.商议的违反规则球员不得商议排除任何规则的应用或免除已被判决的处罚。基本规则1.虽然高尔夫有许多规则,然而最基本不外乎下列两点:a.参赛者务必在公平的条件下进行比赛。b.比赛过程中必须要能客观地处理对自己有利的状况。2.至于其他各项规则,都是基于以上两点基本原则所制定的。遵守规则由自己做起,高尔夫规则虽是由高尔夫协会所制定的,但绝大多数仍是委由选手本身执行实际上的管理。当比赛进行时,每位选手皆负有使比赛公平公正之责任;并且基于公平竞争的精神,每一位选择应要求自己成为一位遵守规则的裁判。3.以击球方式将球打进洞a.所谓打高尔夫球最基本原则就是将一颗球自球台连续打击至其进洞为止。简而言之,即是由第一杆开始,接着第二、第三杆,重复地击球,将球打进洞,除此之外便别无他法。若是拿着球移动,或是利用投掷、滚地等方法,都是违反规则的。b.待球处于静止状态后,始继续进行比赛。当球被击出后,不论是在何种状态下行进,都应该等到球处于静止状态后才可继续进行比赛,此乃高尔夫不变的法则,绝对不可触摸或挪动球的位置,亦不能为求便于挥杆而改变周遭的环境。比杆赛与比洞赛形式上的差异,高尔夫的比赛形式比杆赛及比洞赛两种。无论是职业赛或业余赛均以比杆赛的形式较为常见。1.所谓比杆赛,就是将每一洞的杆数累计起来,待打完一场(十八洞)后,把全部杆数加起来,以总杆数来评定胜负。2.比洞赛亦是以杆数为基础,然其不同处于比洞赛是以每洞之杆数决定该洞之胜负,每场再以累积之胜负洞数来裁定成绩。3.省略进洞之差异。比杆赛规定必须待球被击入球洞后,才可移往下一洞的开球台去开球。而比洞赛是在每一洞就决定胜负,因此只要对方同意就不必坚持球皆需进洞之原则。4.罚则之差别。在比杆赛和比洞赛中,选手违反规则所受之处罚也有所不同。一般而言,比杆赛的罚则是罚两杆,而比洞赛的罚则为处罚其该洞输球。判罚规则1.界外(OB)界外系禁止打球之地区,常以界桩或围篱标示。界外之界限应以界桩(不含支架)或围篱内侧最靠近地面点决定。如在地上以标线标示界外时,界外线系垂直向上向下延伸,且线之本身即作界外论。2.遗失球。下列情况即可认定为遗失球:a.球员或其同队、或彼等之杆弟在开始找球后五分钟,仍找不到球;或是虽经找到,但球员无法辨认是否为其所用之球。b.球员按规则已用另一球当作比赛球,而未寻找其原球。c.球员已自可能为原球所在地,或较原球位靠球洞之点击出代替球,因此该代替球即成为比赛球。代替球:原球可能在水障碍以外遗失、出界而了以代替之球,称为代替球。3.水障碍(包括侧面水障碍)水障碍系指任海、湖、池塘、河川、沟渠、地面排水沟或其他露天水渠(不论其中有无积水),以及其他类似者。a.凡在水障碍界限内之陆地或水,地属于水障碍的部分。水障碍之界限系垂直向上延伸,用以标明界限所用的界桩、界标皆算在障碍内。b.水障碍(除侧面水障碍外)应以黄色界桩或标线标明界限;侧面水障碍则是以红色界桩或标线了以界定。c.水障碍中的球。向水障碍方向打出之球,是否在障碍以内或障碍以外遗失,乃是一项涉及事实的问题。如认为系障碍内遗失者,必须有之证据证明球确落入障碍内;如无确定之证据时,则应视为遗失球,按规则处理之。d.如球落入、触及或遗失在水障碍中(不管球是否位于水中),球员要受一杆之处罚,并依下列方法处理:(1)尽可能在接近上次击球之原位打次一杆。(2)在原球最后通过该水障碍边缘之一点与球间之直线,于水障碍后方抛球,至于应离水障碍后方多远处抛球并无限制。(3)球落入、触及或遗失在侧面水障碍中时,可以选择下列特别措施:在障碍外距原球最后通过之水障碍边缘;或距离球洞相等距离之另一边水障碍边缘;于两支球杆长度以内抛球。球应抛下及停留在不得较原球最后通过水障碍之边缘地点更接近球洞处,按规则,所捡起的球不可擦拭。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尔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