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风有信,秋月无边。
亏我思娇的情绪好比度日如年。

洛阳宋丽(洛阳宋丽案是真的吗)

《洛阳宋丽(洛阳宋丽案是真的吗)》正文开始,本次阅读大概3分钟。

今天在微信群里又刷到那条“不配合 *** 致死案”,内容是“与 *** 犯勇敢搏斗的女英雄宋丽被判刑三年”,微信内容指名道姓的说是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审结案件。案情大概是洛龙区关林镇女青年宋丽加完夜班后,遇到公务员江某的 *** ,在反抗过程中因为没有配合 *** ,导致江某生殖器官折断,因失血过多而死亡。 洛阳市洛龙区检察院向洛龙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宋丽犯有故意伤害罪。 公诉机关认为,宋丽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上的伤害,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最终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法院支持了公诉机关,判决宋丽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执行三年。其实,这个案件早在 *** 被传开时就已被洛阳市洛龙区检察院和法院及时联合声明是杜撰的假案件,洛龙区检察院和法院从未审理过这么一起案件,而且媒体也确实没有找到过被 *** 且判刑的“宋丽”这么一个女子。其实,懂法律的人自然就能看出这个案件的不靠谱,如果真的有这么一起案件,法院的判决一定是正当防卫,不可能写什么“不配合 *** ”这样荒唐的逻辑。法官又不是傻子,明知道判决书是要公开的,且案子是有二审以及审判监督程序的,那这样写判决书不是明摆着等着自己的法官帽被撸嘛!所以,但凡法官不是弱智,就不可能写出这样的判决书!可笑的是,这样的一份杜撰的判决书却在网上被疯狂的传播,还有很多律师在跟风煞有其事的论证应当为正当防卫!这件事情说明了 *** 对于真伪的识别能力是非常弱的,越是谣言越是容易传播。人就是这么容易轻信谣言,且不加分辨的去跟风!我得出的经验和教训就是:当你看到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时,不要急于下结论,多看看,多听听,先让子弹飞一会!冲在最前头的也许恰恰是最容易被打脸的那个!

赞(158)
【声明】:本博客不参与任何交易,也非中介,仅记录个人感兴趣的内容,内容均不作直接、间接、法定、约定的保证。访问本博客请务必遵守有关互联网的相关法律、规定与规则。一旦您访问本博客,即表示您已经知晓并接受了此声明通告。本博客资源仅供个人学习交流,请于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不允许用于商业用途,否则法律问题自行承担。如果本文导致的版权问题以及内容纠错问题请联系站长QQ:1004619 | 点此给我发送邮件
本文标题:洛阳宋丽(洛阳宋丽案是真的吗)
本文地址:https://www.1004619.com/nn/lysllyslaszd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