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高考报名需要什么材料》正文开始,本次阅读大概10分钟。
甘肃高考报名需要户口本、身份证、学籍信息等材料,往届生还需要提供毕业证,同等学力考生还需要提供同等学力证明等,以下是各类考生需要提供的材料要求,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考试院最新消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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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
考生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或县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指定地点按照要求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获取考生号、照相、打印相关表格。考生报名需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等;随迁子女考生还需提供父亲和母亲居住证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考生随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的,还需提供父亲或母亲所在单位工作证明。残疾考生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须填写《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非我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还须填写《非甘肃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表格由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公安部门等单位审查签字认定。
二、报名要求
(一)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到学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集体办理。
(二)普通高中往届生、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社会青年及现役军人等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或指定报名点办理。
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和社会青年等报名参加高考的,本人须初中毕业满三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常住户籍在甘肃,同时,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甘肃且无省外迁移轨迹,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受理其报名申请。报名时须填写《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同等学力考生资格审查登记表》(见附件4)。报名资格审查由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报名前本人出具同等学力书面说明和初级中等教育毕业证明。
(三)非我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学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办理。往届随迁子女考生报名时,上一年资格审核有效,须持复读学校出具的在我省实际复读的有效证明到原学籍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考。居家复习备考的,由居住地社区开具实际居住的有效证明。在外省复读的随迁子女考生不得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
(四)中职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等证件到就读学校办理,由就读学校汇总后持介绍信到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集体办理。市(州)、县(市、区)级所属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考生的学籍审核工作由考生所在学校和学校所属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共同负责;省属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考生的学籍审核工作由考生所在学校和甘肃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负责,由学校统一为考生办理学籍审核事宜,不接受考生个人的办理申请。
(五)符合政策规定报考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精准扶贫招生专项、革命老区专项、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专科)等专项计划和拟享受高考照顾政策中对户籍及民族成份有要求的项目,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不回户籍地报名的不得报考相关专项计划,不可享受任何照顾政策(含少数民族预科及民族班)。报名时,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和考生资格可参考《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报名参考条件》(见附件5)。考生报考各类专项计划资格以《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采集信息为准。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各类专项计划具体政策按当年下发的正式文件执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从2023年高考起,往年被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上述三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六)严格落实国家专项及高校专项考生户籍、学籍及实际就读地均在我省实施区域同一县(市、区)的“三统一”政策,即考生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户籍;同时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户籍及学籍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
(七)报考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的考生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须为甘肃农村户籍,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他条件依据当年招生政策执行。
(八)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具有我省户籍,高考报名时须回户籍地报名,考生本人民族成份为少数民族。其他条件依据当年招生政策执行。
(九)兰州新区舟曲中学甘南州籍考生报名工作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舟曲灾后重建兰州秦王川转移安置区寄宿制高中管理体制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201号)执行。兰州新区舟曲中学甘南州籍考生在兰州市参加报名、体检和考试,由兰州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
(十)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组织的数码照相。
(十一)考生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或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指定地点按照要求进行现场拍照确认。各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实际和应急处置经验,调整优化疫情防控措施,指导做好今年高考报名现场确认工作。“现场确认”期间仍在中、高风险地区或者处于隔离状态的考生可向报名地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说明情况并约定现场确认时间。考生要持续关注报名地疫情防控形势并遵从当地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
(十二)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料一式三份,一份装入考生纸质档案袋,一份留存考生所在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留存期限五年),一份考生自己留存。
(十三)考生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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