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足球赛几个人踢》正文开始,本次阅读大概2分钟。
1.队员 一场比赛应有两队参加,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11名,其中必须有一名守门员。如果任何一队少于7人则比赛不能开始。 2.正式比赛 在由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或国家协会主办的正式比赛中,每场比赛最多可以使用3名替补队员。竞赛赛程应说明可以有几名替补队员被提名,从3名到最多不超过7名。 3.其他比赛 在其他比赛中,可以使用的替补队员人数不得超过5名,并规定: ●有关参赛队在最多替补人数上达成协议; ●在比赛前通知裁判员。如果比赛开始前裁判员未被通知或参赛队未达任何成协议,则可以使用的替补队员人数不得超过3名。 4.所有的比赛 在所有的比赛中,替补队员名单必须在比赛开始前交给裁判员。未被提名的替补队员不得参加比赛。 5.替补程序 替补队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替补前应先通知裁判员; ●替补队员在被替补队员离场,并得到裁判员信号后方可进入比赛场地; ●替补队员只能在比赛停止时从中线处进场; ●当替补队员进入比赛场地,即完成了替补程序; ●从那时起,替补队员成为上场